本次研讨会邀请了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围绕第三方资助的新发展、中国法项下第三方资助的特殊性、第三方资助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展开研讨。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北仲仲裁员、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家路先生主持本次研讨会。
陈福勇副秘书长致辞
陈福勇副秘书长在致辞中表示,第三方资助在国际上已相对成熟,我国也对其给予了充分关注和重视。加强第三方资助的研究,不仅有利于中国仲裁与国际仲裁制度进一步接轨,更能为我国当事人解决涉外纠纷提供专业全面的支持。北仲一直秉承开放的态度,积极参与第三方资助的规则研讨,并特别关注第三方资助在商事仲裁中对程序公正及当事人平等等方面的保障。北仲2019年发布的《国际投资仲裁规则》第39条对第三方资助做了详细的规定。北仲希望借此次研讨,与业界同仁一起深化对第三方资助相关问题的研究,提升共识,更好服务当事人的合理需求。
王家路先生主持
费宁先生发言
在新形势下第三方资助的新发展环节中,厚助投资高级顾问、国际商会“一带一路”委员会副主席费宁先生在发言中详细介绍第三方资助在境内外的发展现状,并探讨了其未来发展前景和当前面临的问题。他表示,第三方资助的本质是一种商业服务模式,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第三方资助至少在境内外商事仲裁和投资仲裁中存在着大量的市场。
张峥先生发言
北仲仲裁员、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峥先生在发言中谈到作为第三方资助合伙人的实践经历,并提到第三方资助发展的难点之一在于披露,披露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以及披露的内容、范围及程度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结合实际进行探讨并统一规范。同时,他还谈到第三方资助的制度安排与现行律师行业管理规范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问题。
宋连斌教授发言
第二环节围绕中国法项下第三方资助的特殊性展开。北仲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宋连斌教授提出第三方资助披露的时间、范围及程度具有其特殊性,不能仅按照现有仲裁员规则进行延伸适用;并提到了第三方资助对于保障当事人公平救济权(access to justice)能起到的积极作用。